2018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2)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5-23 09:43:05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包括: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时候追认。
2、虽然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是能够证明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的。
3、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的。
4、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该侵权行为系因家庭劳动、经营等家事活动产生或其收益归家庭使用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6、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称之为彩礼,由于彩礼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不承担清偿义务。
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
1、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已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
2、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3、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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