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考点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黄敏 2022-07-27 16: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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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有很多新增亮点常常会成为乡镇公务员考试的重点。乡镇公务员考试中刑法的知识点考查较多,所占分值也比较大,考查形式也比较灵活。除了有概念性的考察,纯知识点的记忆性考察,又有丰富的案例考察。其中原文性考察和案例型考察比较多,希望各位考生们要重视起来。
在犯罪主体这块知识点中刑事责任年龄不再是14岁,而是个别调整下调至12岁,对于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犯罪的未成年人单独规定,对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导致残疾的,情节恶劣, 并且满足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加“冒名顶替”、“高空抛物”、“催收高利贷”等犯罪。冒名顶替一般有三种情况:一、顶替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层次。二、乡镇公务员录用资格。三、就业安置待遇。可以简单理解为国家政策安排的就业,例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
高空抛物一般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这里的情节严重不要求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只要求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足以危及不特定的安全即可。例如从自家楼上扔菜刀的行为,虽然没有砸中人,仍然有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催收高利贷的情形我们在电影中常常能见到,除了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还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行为,只要催收的是非法债务,就可以定罪处罚。
在强奸罪后增加一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犯该罪的主体特殊:指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犯罪对象针对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虽然刑法把14周岁作为幼女与妇女的分界点,但只要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该未成年女性自愿与否,都按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定罪处罚。
另外,还新增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单独的袭警罪,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人民警察要求必须是正式的警察,不能是临时工,否则不构成该罪。
通过上述解释,相信考生们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亮点有一定的了解,在往后的考试中遇到相关题型也能从容应对。
【试题练习】(多选)下列属于构成冒名顶替罪的是?
A、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
B、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乡镇公务员录用资格
C、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乡镇公务员录用资格
D、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就业安置待遇
【中公答案】ABD。解析: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80条的第二款:“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乡镇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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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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