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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自助行为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李小萌 2022-06-15 17: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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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关于自助行为的规定是《民法典》的新增条文,是一种私力救济的重要手段,也是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逐渐显现出的新方向,通常以案例考查的形式出现,主要与民事侵权行为和正当防卫混合考查。今天我们就将这部分知识点梳理一下,希望大家可以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这些知识点。

一、以案释法

原被告两人是邻居关系,被告认为原告砌筑隔墙严重影响其出行便利,多次协商无果,被告则将原告隔墙推倒,原告向法院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该案经过二审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成立自助行为,原告自行承担损失。法院的认定理由是被告已经多次交涉未果,如果采取诉讼等公力救济达到拆除墙面的效果那必然要经历一系列的程序,那么在此期间被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会面临威胁。

所以我们可以思考一下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首先,自助行为保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保护的权益是违法的或者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则其行为的正当性就会被否认,例如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索要高利贷则视为对人身的不法侵害;其次,自助行为须情况紧急且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我们在案例题中遇到的大多数是被侵权人报警之后警方无法迅速到达现场,而侵权人又强烈抗拒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吃霸王餐;最后,自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这一点和正当防卫的要求是相同的,在自助行为这里要求的“必要限度”需要在救济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在合理范畴内限制侵权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扣留侵权人的财物。

二、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1.相同点:二者都是紧急情况下以出现不法侵害为前提,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合法行为。

2.不同点:第一,二者针对的不法侵害时间要求不同,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自助行为针对的是已经发生的侵害;第二,二者所保护的权利主体范畴不同,正当防卫既可以为了保护本人,也可以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利,自助行为就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二者的客观要件上也有些差别,自助行为要求客观上必须是情况紧急且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正当防卫则不存在此要求。

三、练习题

【试题演练】(单选)李某吃霸王餐,不给钱起身就走,店主王某见状内心十分焦急,拉住李某不让李某离开,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李某大声呵斥王某称:凭本事吃的饭为什么要给钱,并且声称王某的行为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属于侵权,侵害了李某的身体权

B.属于侵权,侵害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

C.不属于侵权,是紧急避险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中公答案】D。店主拉住李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请求权,并且情况紧急,来不及得到公力救济,因此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来救济自身权利,事后及时地请求了公力救济,并未对王某的人身造成伤害,因此构成自助行为,不构成对李某的侵权行为,因此AB选项说法错误,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并未体现,不构成紧急避险,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在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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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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