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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定向乡镇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项训练(5)(2)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10-14 09:43:42
1.【答案】B。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ACD项属于予以辞退的情形。B项,乙在孕期,且旷工未超过法定天数,不能被辞退。故本题选B。
2.【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A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典》第20条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知,A项中小明6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行为。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故本题答案为D。故本题答案为D。
5.【答案】D。解析:《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该捐赠合同属于具有救灾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赠与。D正确;ABC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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