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7522人)(2)
来源:灯塔-党建在线 2021-11-15 17:15:16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 14︰30—16︰3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须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部分职位明确实行差额考察的,差额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对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2022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
原标题: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zkgg/20211116/2821097.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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