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乡镇公务员报考条件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2-01 09:07:46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我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社区)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全省共计划录用170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村(社区)主干
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一直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工作、后被县(市、区)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仍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履职的也可列入考录范围。下派驻村(社区)任职的村(社区)主干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考录范围。
个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因省、市、县下派党组织书记而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且保留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列入考录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此类对象报名资格及任职年限须在审核阶段,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并出具证明,报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批。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2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设区市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5年2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2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若干措施》(闽委组通〔2020〕7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2020年受到中央和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也列入考录范围;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年限计算方式均参照前述村(社区)主干报考资格条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 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 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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