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广元市定向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广元组织网 2020-09-01 17:04:32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广元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13日(星期日)9:00-12:00,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街33号市档案馆一楼大厅。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
3.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人员需提供目前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材料。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期满和称职(合格)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超过45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还需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文件(证书)。
4.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供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5.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出具在我省农林牧渔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经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的,需提供未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0年6月3日前退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和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现金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在广元组工官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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