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婚姻中哪些情况算作有过错一方?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9-18 09:13:34
最近网上热播的电视剧《三十而已》,你是不是也被带上了节奏,林有有的一再咄咄逼人令人恨到牙根痒痒。但很多人都明白,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会被法律制裁,顶多就是道德谴责,如果当事人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话,恐怕连最起码的道德都约束不了她的行为了。那么真的出轨这件事就没有解决的措施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哪些是处在边缘的违法行为,可能跨越一步,就触碰到法律底线了。
在我国夫妻双方如果涉及离婚,有一个问题会经常困大家,我在婚姻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想多分些财产行不行?或者我一直很用心地维护我们的家庭,可是伴侣却在外边养起了小三,甚至和小三长期同居,我该怎么办,离婚的话,他算过错方吗?或者我能不能多分些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丈夫或者妻子出轨,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那么,什么是过错方,哪些情况属于存在过错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过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婚;重婚的意思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过错方必须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如:张小明和赵小艳结婚后,在婚姻存于期间内,张小明又与李丽结婚,那么张小明和李丽的婚姻就是重婚,属于无效婚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如:张小明和赵小艳结婚后,在婚姻存于期间内,张小明与李丽虽然没有领证,但是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
3、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如张小明长期殴打妻子赵小艳,这种情况下,张小明属于有过错的一方。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家庭成员生病却不给其治病,再如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那么以上任意一种行为,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话,请求法院让有过错的一方给予赔偿,那么有过错的一方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这就是由法律调整,就不能单纯依靠道德约束。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今天和大家学习了关于《婚姻法》中过错赔偿制度的内容,首先需要大家记忆哪些属于有过错的行为,其次可以做一些相关的题目来进行巩固和复习。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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