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7-27 11:29:36

【题目】

今年两会,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以发挥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同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法律修改意见也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要点】

一、总体认知:

最近几年,在低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犯下几起轰动一时的犯罪案件后,不少人在探讨应否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但是,在刑事立法上,将几起甚或更多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作为创设、修改一个具有普适性条款的立法根据,这其中的法理、特别是立法原则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科学研究和以往犯罪统计分析是否构成相应的支持理由,都是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二、结合实际分析

1、背景、原因:随着网络化发展,未成年接受信息的广度深度都迅速扩展,不可避免的是现代未成年的心智成熟确实比过去早熟了许多。但是,针对于广泛的社会信息,未成年人尚且不具备将各类信息合理辨别、吸收的心智能力,因此在看管不及时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耸人听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因此,社会大多数观点认为,通过刑法修改,可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警示作用,因此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时也是对受害者家属的公平宽慰。但是,加大刑法处罚力度与减少未成年犯罪率真的是直接成正向关系的吗?

2、影响:我们要看到,正是因为未成年人无法有效辨别社会信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事能力,因此刑法才无法对未成年人进行处罚。

另外,未成人接受刑法处罚,会在其受教育程度和档案记录上都留下“烙印”,造成未成年人的就业障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造成反复犯罪率上升。国外许多国家也在未成年人刑事法上面做过改动,但是均以提高回原有年龄界限为果。

除此之外,对于自由裁量来讲。针对心智状态和心理状态的判断,是刑事司法上的一个难点,即使有相关司法鉴定和法官依据法理和常理的裁定,也难以准确判(推)断犯罪行为发生时行为人真实的心智和心理状态。

三、提出解决办法:

1、与许多法学专家呼吁的那样,相较于讨论如何通过降低刑责年龄和加重刑罚,当下更紧迫的任务应当是建立更健全的教养制度,以预防潜在犯罪者犯罪和已犯罪者重新犯罪。

2、首先着眼于原生家庭、生长的社区环境、就读学校等环节,保证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和法律教育。尽量降低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概率和已犯罪者的再犯率。

3、针对于案情较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可以考虑延长管教期,观察期,将涉案者分配到不同的教养机构进行进一步观察和学习培训,为他们重返社会提供帮助。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大力完善专门负责这些未成年人教养工作的机构。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