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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卷二答案与解析(4)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6-04 18:28:45
二、单项选择题
31.【答案】C。解析: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在修改程序上,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并不仅是出席的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故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2.【答案】B。解析:《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本条规定的是公民的政治自由。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包括狭义的人身自由权、住宅不受侵犯、人格之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故答案选B。
33.【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34.【答案】B。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小张已抢获女青年的钱包,构成抢夺的既遂。之后还给女青年的行为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不影响定罪。故本题答案选B。
35.【答案】A。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甲将成员打成重伤,此时是逼不得已,而且相较生命而言,身体伤害相对损害小一点,故本题答案选择A。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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