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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婚姻法》中离婚方式要点梳理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4-14 09: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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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婚姻法》中离婚方式要点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民法属于常规内容,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涉及的内容领域非常多,简单概括为四方面,户、婚、物、债。今天就来学习一下民法部门里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婚姻法》中的重点内容。事业单位考试中对《婚姻法》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结婚、离婚及财产制度,总体来说难度不大,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婚姻法》中与离婚有关的内容,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大家能对《婚姻法》有一个更明确的认识。

首先,离婚的含义大家都知道,从法律的角度说就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说白了要先结婚,有结婚才有离婚,同时离婚也要走法定程序。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协议离婚呢?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双方商量好了,一拍两散,没有争议,换证就行。

那么考点重点就集中在诉讼离婚这一方式上。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也就是没商量好,要么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要么都想离,但钱分不清楚,或者孩子分不清楚,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什么情况下不离,这是考试的常考点。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条中蕴含两个考点,一是调解制度,一般情况下,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会先组织调解,中华传统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先调解试试,说不定没啥大矛盾,只是一时冲动。

如调解不成功,才会因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那么什么是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是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同时我们还有离婚的限制性规定,也就是有如下情况,不会判决离婚:一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是女性特殊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然,女方想离完全可以受理。

《婚姻法》涉及到的知识点总体来说难度不大,专业名词较少。在学习过程中同学们主要是注意一些细节规定,做题过程中找准题目中关键信息进行判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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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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