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大足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和期满“大学生村官”11人公告(2)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3 09:05:22
(二)面试
1.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开考两天前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声明至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其缺额由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和和在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街(镇)、村(社区)张榜公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3—5年)、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37806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大足区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22_8684455.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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