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丰都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5人公告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18 17:39: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丰都县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乡镇事业单位综合服务岗,招聘指标共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丰都县行政区域内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其中,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指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截至报名前一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丰都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村(社区)专职干部(含2016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2013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民生保障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城镇管理专干;2010年换届时设置文书、计生专干、社会救助专干等职务)和村挂职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也可以视为任专职干部时间。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拉通合并计算。
5.截至报名前一天,报名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79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8.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所有时间均为:“对年对月对日”。
(三)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保社局事管科(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303室)。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报名时,不填写具体招聘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事业单位,体检合格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5.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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