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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3人公告(2)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11 16:01:21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参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

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相同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办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其他

(一)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9221698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原标题:黔江区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09_8592751.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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