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芜湖县关于开展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比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芜湖县先锋网 2020-12-04 17:12:41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数量
本次公开比选,共选出5名优秀干部(其中1989年6月后出生不少于1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人员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事业编制人员
1. 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2. 具有4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3. 大专以上学历;
4. 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 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二)优秀村干部
1. 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满6年;
2. 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 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 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
5. 身体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
1. 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 大专以上学历;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4. 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
5. 身体健康。
上述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比选对象: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 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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