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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菏泽本土优秀人才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11-20 10:16:27

以下为2020山东菏泽本土优秀人才考试公告,以供考生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工作,经省委组织部批准,2020年我市采取组织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与审核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其中,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满2年的也可以推荐报考。任职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

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经历,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优先推荐报名。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97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1974年3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填写报名推荐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6月5日前,县(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县(区)的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0年菏泽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对招录职位和招录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县(区)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的人选,可在2020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菏泽党建网”(http://www.hezedj.gov.cn)相关链接,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核的个人报名。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与缴费确认。报考者可于2020年6月6日11:00至6月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应于2020年6月6日11∶00至6月9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最终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比例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县(区)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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