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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省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公告(248人)(3)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11-18 20:40:58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同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若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录用职位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各市、县(区、市)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其他机关公务员。

九、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部门要站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动员,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真正把能在基层干事、想在基层干事的人推荐出来。考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公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附件下载>>>

1.

2.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8日

原标题:陕西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qkql/2020nzk/gwy2020zk/184276.htm

(责任编辑: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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