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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行政法中三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10-30 17: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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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法中三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行政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三大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考试中的常考知识,考察难度不高,但许多同学区分不开,今天就通过试题给大家总结一下区分点。

【例题】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单选)

A.责令停产停业

B.划拨存款、汇款

C.强制隔离治疗

D.代履行

【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措施,故A不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财产的暂时性控制,强制隔离治疗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C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B、D均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当选。

故本题答案选C。

【例题】某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某村土地施工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举报,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认定该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施工,属违法建设行为,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拆除通知书》,同时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限该公司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关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

B.《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

D.《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BC。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晢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者财产的暂时性限制或者控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拆除通知书》目的在于惩罚公司的违法行为,并予以纠正,具有制裁性,因此该通知为行政处罚行为。故C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限期拆除通知书》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行为,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D选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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