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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社会保险法考点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10-30 1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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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已经陆续开始,公共基础知识多而杂的知识点让很多考生很盲然;因此,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请广大考生关注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及时查看乡镇公务员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指导考试题库等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社会保险法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下列情形中所花费的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是( )

A、张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的职员,因为公司要开会,在上班前十分钟到公司整理材料时,被墙上掉下来的画砸伤。

B、张某在出差途中,由于天降大雨,所坐大巴冲出高速路,张某受伤。

C、张某在工作途中,忽感心脏不适,被同事送往医院抢救,后在发生疾病之后的36小时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D、张某在下班途中所开小轿车和另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经鉴定,另一辆小轿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答案】ABCD。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而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因为工伤受到伤害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保险金,故本题答案是ABCD。

下列情形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小吴在电子制造企业打工,负责喷涂一种金属材料,工作几个月后,小吴发现自己经常咳嗽,并伴随持续性高烧,在当地住院治疗,医院发现小吴肺部有重金属元素且该元素有毒。

B、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C、张某在工作时间内喝酒,在工作时不小心摔倒住院治疗。

D、张某在宣传公司产品时,被当地的群众当成传销暴打,受伤住院治疗。

【答案】ABD。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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