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省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发布?(4)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08-05 13:38:28
六、面试
按县区分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多于录用计划3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各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等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县级组织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前进入面试的人员出现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按照职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任职年限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按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在各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县级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突出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个人品德。考察还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中,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的,各市县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责任编辑:cy4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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