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7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基:公文的审核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7-06-26 14:27:51

编辑推荐湖北乡镇公务员面试备考手册

 

编辑推荐四川乡镇公务员面试辅导简章

 

编辑推荐云南乡镇公务员面试备考手册

 


以下内容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公基“公文的审核”,供考生参考及学习!

文稿拟好后,应认真、严肃地反复进行审核与修正。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5.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乡镇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资讯乡镇公务员考试试题乡镇公务员考试资料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sn00)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