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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公告(56人)(2)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08-29 14:02:44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事项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贫困县(区)名单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咨询。

(二)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9月1日8时至9月8日18时向县(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以及受表彰加分申请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所受表彰及加分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三)县(区)择优推荐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县(区)要贯彻“三项机制”精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结合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际,把工作最扎实、实绩最突出、表现最优秀、群众最认可的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出来。每个县(区)推荐3至5名。推荐人选产生后,要严格进行廉政、计生等方面的鉴定,并进行公示。如果出现报名人员中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人数不足3人时,在年龄放宽2岁、任职年限要求缩短2年范围内有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村(社区)干部,县(区)委组织部可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突破条件进行推荐,以补足3人。县(区)拟突破条件推荐,应书面请示市委组织部(附突破条件人员优秀事迹材料),经批准同意后,可突破条件进行推荐。若最终上报的推荐人选少于3人,取消本县(区)招录计划。

(四)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加分情况核实,经资格复审后,县(区)推荐的合格人数少于3名的,且本县(区)报名人员中还有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由县(区)推荐递补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中没有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递补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突破条件递补推荐,如不再递补推荐,取消本县(区)招录计划。

(五)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区)委组织部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责任编辑:s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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