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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办)扶贫工作人员公告(4)

来源:事业处     2017-05-31 15:55:58

  (五)政策倾斜(6月13日前完成)

  对陕西省2008年至2011年选聘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加20分;对2012年至2014年选聘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加10分;对2015年选聘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不加分。加分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应聘人员情况负责实施。

  (六)计算综合成绩(6月15日前完成)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倾斜加分。

  (七)确定招聘岗位人选和资格复审(6月19日前完成)

  由各市人社局以县(区)为单位,按各县(区)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政策倾斜加分、综合成绩和最低分数线。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服务年限长短确定排名顺序。

  拟招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由各市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县(区)提供的招聘岗位,按以下办法确定具体乡镇(街办)招聘岗位人员:本乡镇(街办)招聘计划和在本乡镇(街办)服务的拟招聘人员只有1人的,拟招聘人员应安排在本乡镇(街办)工作;招聘计划1人但在本乡镇(街办)服务的拟招聘人员为2人(含)以上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招聘人员自愿选择是否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但须保证本乡镇(街办)拟招聘人员中应有1人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对未能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的其他所有拟招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招聘人员在未确定拟招聘人员的乡镇(街道)中自主选择具体乡镇(街办)岗位。

  资格复审时,拟招聘人员还须提交服务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党委出具的本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鉴定(盖章密封),作为考察材料使用。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拟招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市人社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

(责任编辑:s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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