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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陇西县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13人)(3)

来源:陇西党建网     2017-03-13 18:52:46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分两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考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两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办。录用人员名单经省考录办审定后,由市上办理录用手续。

(责任编辑: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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