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招录(1407名)乡镇公务员公告(3)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6-03-17 09:38:03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6日下午18:00。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按网络提示打印《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3月28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面向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3)方可开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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