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刑诉中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对比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1-02 10:49:50
【导语】2020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已经开始进入备考期,公共基础知识多而杂的知识点让很多考生很盲然;因此,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请广大考生关注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及时查看乡镇公务员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指导、考试题库等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乡镇学习交流群:663250969| 官方微信:offcnxz| 各省QQ群、微信 | 备考指导 | 每日一练
>>乡镇考试备考资料,请微信扫码添加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回复资料<<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刑诉中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很多新的制度使人眼前一亮,其中有一个制度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顾名思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认罪认罚即可从宽处罚,与此相呼应则衍生出来一个新的审判程序——速裁程序(其实速裁程序早在2014年某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以前刑事诉讼一审程序为常见的二元审判模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此次又新增了速裁程序,那么速裁程序到底和简易程序有何不同呢?现对此做作出说明。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
《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我们其实可以把速裁程序理解为简易程序的特别程序。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效率的。综上所述,现总结二者的区分:
以上为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对比,希望对您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婚姻财产的纠纷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乡镇公务员报考指导、乡镇公务员考试新闻。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cy47389)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