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津市市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0-12-25 16:19:33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精神,着力解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将2020年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辖区范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要包括: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任职满1个任期,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

(3)通过津市市及以上组织的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党建联络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专职辅警、政务代办员、党建指导员等基层工作者,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2年且仍在岗的;或转岗担任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2年且仍在任的;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招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6日-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0楼(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和考核合格等资料原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已填写好的《2020年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