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4428人)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20-07-09 15:35:38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属专门招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残疾人的,仅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13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0年7月3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该县(市)户籍〔含该县(市)生源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网站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17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18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18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2020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责任编辑:yxh7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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