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多大的孩子对犯罪才担责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10-25 10:30:29

编辑推荐乡镇学习交流群:687076118

编辑推荐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offcnxz

编辑推荐全国乡镇公务员考试课程


【导语】2019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已经陆续开始,公共基础知识多而杂的知识点让很多考生很盲然;因此,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请广大考生关注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及时查看乡镇公务员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指导考试题库等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多大的孩子对犯罪才担责》,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最近在网络上非常火爆的一句对话,家长问一个小男孩为什么推人家小女孩,男孩满脸不屑的说,是她扒拉我。生活当中很多的孩子为了得到父母的关注,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以此来引起家长的注意。他们和同学打架,伤害一些小动物等等残忍的行为。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如果涉及犯罪问题哪些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大家对违法及犯罪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如吸毒、嫖娼和闯红灯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均属于犯罪行为。故犯罪针对十分严重且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才能称之上犯罪。

二、犯罪的特征

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的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自然人的年龄不同我们分为以下三种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实施危害行为时不满14周岁的人。只要年龄不满十四周岁,则该行为人虽做出犯罪行为,仍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小明今年10周岁,因和同学争抢一包方便面便大打出手,不慎将同学打死。虽小明属于过失犯罪,但对该犯罪行为仍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如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均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除了这八种行为,其他犯罪行为仍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15周岁的乙盗窃5000元、15周岁的丙持有毒品3000克。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只要属于犯罪行为,则到了16周岁这个年龄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今天和大家简单聊了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想必大家对其都应当有所了解了,同时在我们的考试当中刑事责任年龄也是我们考察频率非常高的考点,大家在课下也要进行相应的复习和巩固,最后祝愿大家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五位一体”中经济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乡镇公务员报考指导乡镇公务员考试新闻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cy47389)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