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疏勒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公告
来源:疏勒政府信息网站 2017-01-22 18:52:5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16〕52号)、《关于做好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喀党组通字〔2017〕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将从喀什地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90名,招聘事业编制25名。2017年分配疏勒县15个名额,其中: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12个,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个。对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1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单独招聘,不设名额限制,解决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政治坚强,强化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当地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做好考录(招聘)工作,切实把政治上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出来,为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奠定坚实基础。
二、人选条件
1.政治上强,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五个认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与“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在危难和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2.能力上强,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抓好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市、乡镇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本村贯彻落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作风上强,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抓敢管;
4.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任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5.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增进民族团结以及推进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学历和年龄限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任务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弹的;非“五无村”“星级化”创建评定为“5颗星”以下的;
3.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思想或行为表现,或参与暴恐案件、“三非”活动,本人负有责任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行为,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从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公务员局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地、县两级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共同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考录公告。1月23日前,县委组织部和编办、人社局按照考录(招聘)工作安排发布考录公告,由乡镇党委将考录(招聘)信息传达到所有村。
2.乡镇党委推荐。1月24日前,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乡镇党委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的书面申请情况,根据人选条件和要求,提出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初步推荐人选。初选推荐人员名单、《推荐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主要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近三年考核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报县委基层办。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月5日前,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同步征求政法、民宗、公安、信访、计生等相关部门及人选所在村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意见建议。合格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拟推荐考录(招聘)人选后,在本县主流媒体及其所在乡镇、村公示7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经公示及核查无异议的人选,确定为参加初试人选。
4.组织初试、体检。2月9日-11日,由县人社局分别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笔试、面试,地委组织部将安排巡考,检查指导初试工作。笔试试题和面试题由县人社局单独命制,笔试内容以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安排部署及《惠民政策明白册》为主,面试内容以新疆村干部培训“十讲”内容为主,笔试面试采用参试村党组织书记母语和文字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重点对文盲、半文盲和语言表达能力弱、健康状况不符合招录条件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5.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月18日前,县委召开常委会,根据参试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分配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在人选所在乡镇、村再次进行公示。
6.地区审核。2月20日前,地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公务员局对县市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社会关系。
7.组织报名、考试。2月22日前,由地委组织部按照分配名额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统一审核、报名。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推荐人选与自治区2017年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同步考试,单独考录(招聘)。笔试试题和面试题由自治区人社局、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农村实际专门命制。
8.确定考录(招聘)人选。地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统一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招聘)的,由地委组织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考录(招聘)手续,并组织初任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扩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规模,是贯彻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聚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具体体现。此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人社局、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委和驻村工作队审核推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考录(招聘)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严格推荐,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确保考录(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向反恐维稳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村倾斜,注重向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书记倾斜,注重向“五无村”“星级化”创建突出的村倾斜,放大激励效应,真正把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传递下去,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村党组织书记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考录(招聘)资格。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县乡两级党委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考录(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大考录(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资格条件的宣传力度,对提供假学历、假档案、假成绩以及更改“三龄”等违纪违规行为,初试中徇私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录用的,按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由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考录资格的处理,并报自治区人社、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党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流程,把好关键环节,严格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考录(招聘)失误零控制。因推荐审查不细、组织考察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不到位,出现拟推荐人选所在村发生暴恐案(事)件、干部违纪违法、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一经调查核实,将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并在全县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玛依热 徐秀梅
电话:0998-6575856 1829969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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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做好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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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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