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郏县乡(镇、街道)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229人公告
来源:郏县政府门户网 2016-12-05 09:24: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转岗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县15个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二、选聘数量
全县15个乡(镇、街道)共选聘工作人员229人。其中,第一批2016年12月底前选聘160人,第二批2017年5月底前选聘69人。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一次考试,分两批聘用。
四、选聘对象
我县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任职满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五、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相关待遇
1、本次公开选聘的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新聘用的人员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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