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崇州市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10人公告
来源:崇州政府网 2016-08-22 14:57:09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崇州市2016年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选调名额为10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四川省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崇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6年8月19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能报名。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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