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5浙江常山县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01 14:46:38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 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在 本县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岗位(含2006年以前由乡镇(街道)自行招聘到社区工作、2008年按有关规定纳入到大学生村官统一管理的社区工作人员)任满 两个聘期、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 优秀等次的。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本次招聘所设任职时间均截止到公告之日。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程序为: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4月1日前通过常山党建网(http://www.csdjw.com)、常山人才网(http://www.csrcw.net/index.asp)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5年4月2日至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办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确认。

报 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2015年常山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常山党建网或常山人才网下载后填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 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考核评价

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能力。考核内容包括:量化考核、农业农村知识测试和面谈考察,考核评价得分=量化考核(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加分)×20%+农业农村知识测试×30%+面谈考察×50%,满分为100分。

1、量化考核(占总成绩20% )。由工作情况(40%)、民主测评(30%)和加分(30%)三部分组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农业农村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测试由市里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4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社保局409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3085629)。测试时间为4月 18 日上午9:00-11:00,具体情况见准考证。

3、 面谈考察(占总成绩50%)。重点考察了解应聘者处理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从中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及岗位适合度。面谈满分为100分,合 格分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按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市人社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 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实施。[page]

(四)体检和考察

经考核评价合格者,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 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及备案

经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山党建网、常山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聘 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实行试用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继续留 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 的一些基本规定。

附件: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日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资讯乡镇公务员考试内容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liyadong)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