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合肥市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3人)
来源:合肥公务员局 2015-03-31 11:24:50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称省公 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015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将继续在全市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 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5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职位
此次合肥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3名。其中,长丰县1名、巢湖市1名、蜀山区1名,合计3名。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合肥市所辖县(市)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以上(截止2015年4月1日)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上述对象不包括大学生村官担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考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招录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liya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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