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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公民的基本权利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3-08-08 1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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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这一科目考查范围广泛,考点众多,中公教育为了考生们在备考中有的放矢,在此为大家总结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当中的高频考点,助力考生们针对性备考。本文为大家提供的高频考点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总体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可以有合理差别;法律适用(司法)要一律平等;平等不等于平均;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实施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人身自由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4.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监督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权;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检举权。

6.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7.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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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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