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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浅析结婚的条件及婚姻效力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郑国珍 2023-07-14 09: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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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是,浙江两名男子起诉杭州民政局,民政局以不符合结婚条件为由,拒绝办理二人婚姻登记,最终败诉。本案核心在于,婚姻的条件。我国《民法典》明确要求,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即婚姻只能存在于男女两性之间。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结婚的必备条件及关于婚姻的效力,考查频率较高,通常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所以,我们来分享一下相应的知识点。

1.婚姻的实质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注意,这一点侧重的其实是男女,我国目前的法律还不承认男男婚姻。也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我国奉行一夫一妻,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如果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生效后,取消了“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这一结婚条件。即有疾病患者只要婚前如实告知对方,仍可以结婚。

2.婚姻的形式条件

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婚姻的效力

(1)无效婚姻:

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现实中,常见的有拐卖妇女并登记结婚的。

需要注意的是:胁迫的对象可以是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胁迫的人,可以是男方、女方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人员,比如一方的父或者母以自己生命相要挟,要求与对方登记结婚的。但是,申请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夫妻中受胁迫一方,其他人均不具有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这与无效婚姻不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意:综上“一年”的撤销时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试题演练】(多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C.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 D.男女双方订有婚约

【中公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并且,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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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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