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被宣告死亡之后“亡者归来”会怎么样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李梦凡 2022-09-01 17: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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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存在一个制度,叫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它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但毕竟是推定死亡,假如自然人“亡者归来”会怎么样呢?
被宣告死亡之后,该自然人面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法律后果。如果“亡者归来”,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那么“亡者”是否还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答案是不一定:
妻离: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的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所以“亡者”归来,可能面临以下情况:“亡者”回家,发现配偶仍在等待,此时婚姻关系可以自动恢复;“亡者”回家,发现配偶已经改嫁,那这个时候婚姻关系不可恢复;“亡者”回家,结果配偶书面求助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关系也就不再恢复。
子散: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亡者”回家,发现自己一双儿女已经改姓,是没有办法主张该收养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无效。
家破: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比如妻子继承了丈夫的一吨大米,被宣告死亡的丈夫回来之后,大米还剩下半吨。那么剩下的半吨大米应当返还,已经吃掉的大米就只能适当补偿了。
人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落不明的丈夫在浙江被宣告了死亡,被宣告死亡是不影响丈夫在新疆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
在乡镇公务员考试的时候,该知识点可能以选择、判断的形式出现,我们来看例题:
【试题练习】(单选)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中公答案】D。解析:A选项错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没有先后顺序。B选项错误,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果该民事主体在宣告死亡的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符合有效的要件。比如如果实施了违反了公序良俗的行为那就是无效的。所以只是不影响效力,而不是一定是有效的。C选项错误。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的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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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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