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_金华市永康市
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21-03-01 15:13:17
各位入围面试、体(技)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21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要求体(技)能测评达标。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各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在正常范围内,并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考生承诺书(附件4)。若防疫工作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永康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79-87101452。
二、资料提供
1.《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注意:表格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写。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簿需复印有具体家庭住址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3.另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背面注姓名、报考单位)。
4.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附件5)。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通知书发放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发放《体(技)能测评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下载>>>
永康市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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