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2206人(2)
来源:2021-0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01 09:02:33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进行分级测试、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进行分类测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3月27日、28日
3月27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28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
根据有关规定,需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情况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
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需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是: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
调剂在网上进行。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5月11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时间:5月12日8:00至5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进入体测人员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