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考试题库 > 模拟试题 > 公共基础知识 >

2020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3月24日)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3-24 09:59:16

【导语】2020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已经陆续开始,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提供了乡镇公务员考试模拟题,请广大考生关注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及时查看乡镇公务员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指导考试题库等信息精彩不容错过。


乡镇学习交流群:663250969| 官方微信:offcnxz| 各省QQ群、微信 | 备考指导 | 每日一练

2020年乡镇公务员考试指南专题

乡镇公务员行测2019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年度报告

>>乡镇考试备考资料,请微信扫码添加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回复资料<<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乡镇公务员招聘考试!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0年3月24日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1. 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相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甲的行为:

A.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B.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2. 下列不属于身份权的是:

A.亲属权 B.配偶权 C.荣誉权 D.肖像权

3.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禁止结婚条件的有:

A.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B.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D.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C。中公解析:本题AC项很明显是正确的。甲拾得乙的相册并挂回自己室内,侵犯财产权;将照片合成并制成“爱的宣言”画册,足以使人产生误会,侵犯名誉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B错误。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我们不能认定一个人的照片属于她的隐私权,D错误。故本题应选AC。

2.【答案】CD。中公解析: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故本题答案为CD。

3.【答案】BC。中公解析:《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热门推荐2020乡镇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汇总(3月23日)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乡镇公务员报考指导乡镇公务员考试新闻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