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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江北区公务员考试公告_招录15人(2)

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20-12-10 15:34:20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镇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综合执法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C卷)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录机关单位各招考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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