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_报考指南(4)
来源: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 2020-12-08 15:15:50
五、关于报名、考试
1、考生能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吗?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不得兼报。
2、未在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取消核减后改报名环节进行报名?
不能,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改报名的对象仅限于已经报考的职位因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能否再次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已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笔试的考试地点在哪里?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如报考省委党校和省属单位金华监狱,考试地点都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市或所辖县(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心理测评》考试答题有何注意点?
《心理测评》科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题目答题,漏答一题即判定为该科目不达标。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答题,如出现答题前后不一致情况,会影响考试成绩。
6、如果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怎么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失效,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有公安机关盖章)、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关于考察和体检
1、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2、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本次公务员招考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省级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公务员体检有什么要求?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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