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20-10-14 13:43:51
三、关于资格审查
21.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2.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2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和“待审核”4种情形。
2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5.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6.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7. 8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请报考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28.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银保监财经类职位、银保监综合类职位、银保监法律类职位、银保监财会类职位、银保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29.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31.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和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2.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33.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1年2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4.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35. 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36. 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个别招考职位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7. 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8.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9.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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