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乡镇公务员公基:刑法-刑法空间效力概念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6-06-21 15:39:52
【导语】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刑法-刑法空间效力概念》。
刑法的空间效力所解决的是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从各国刑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来看,一国刑法不仅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内,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也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外,但刑法在国外的适用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制约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国际法原则,就是国家自我保护与国际协同。当行为与本国具有场所的、人的、物的关系,侵犯了本国国家或其公民的利益时,就有适用本国刑法的权力。防止犯罪和保障犯罪人的权利,是现代国际社会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各国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相互协力追求的目标。
刑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涉及对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
(责任编辑: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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