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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之合法原则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6-04-19 1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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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劳动合同订立原则之合法原则》。

即劳动合同须依法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合法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法。劳动合同的当事人须具备合法资格,劳动者应是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外国公民也可在我国就业,但其就业年龄须年满18周岁;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或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根据法律规定有使用和管理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不合法,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全部无效,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根据法律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如违反劳动法约定周六加班不付加班费,这种约定无效;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得违反国家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约定在宾馆工作的年轻的女性不得结婚、恋爱,这种约定违法无效。

3.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须符合法律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强迫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釆用书面形式订立具有严肃、慎重、明确、有据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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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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