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各类函的具体要求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6-03-29 11:48:45
【导语】中公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公文之各类函的具体要求》。
1.商洽公务的函
发函,应在正文中写明发函的根据和理由,即为什么发函。然后陈述需要商洽的具体事项,要求观点明确,意见具体,词语得体、清楚,以方便对方的理解与答复。结尾处可以提出要求复函的请求。
复函,应计对来函的要求给予确切答复。明确表明是否同意的明确意见并说明理由或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要求用语准确、简要,以“此复”或“特此函复”结尾。
2.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函
发函,要求内容集中,只询问一个问题,以方便对方尽快答复。所询问的问题应是无据可查,确属本机关难以解决(回答)的问题。不要不经认真调查或思考,随意向对方提出问题,徒增对方负担。
复函,则应有问有答,针对所提问题及时予以明确回复。
3.请求批准的函
用于向不相隶属的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事项。撰写这类函,要求理由充分,请示批准的事项,要一文一事,明确、具体、合理。结尾处的用语同前。
(责任编辑: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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