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严美文 2023-04-11 16:04:46

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备考内容: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一键加入2022乡镇公务员交流群,可以了解各地招聘信息。

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往往是民法知识的考查重点。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们该如何掌握相关知识点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明确考查形式

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考查,往往有两个形式:识记性考查和理解性考查,以理解性考查为主。往往会给出案例,要求考生分析案例中的自然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要求考生分析案例中的自然人所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还是可撤销的。

二、熟悉把握相关理论知识

明确了考查形式,接下来需要我们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考点记忆。根据《民法典》相关理论,从年龄和精神两个角度出发,一般把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从年龄划分

1、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从精神划分

1.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知识梳理,刷题巩固

学习理论后,需要趁热打铁把所学知识进行梳理,转化为自己所有,并进行巩固练习。

【例题】小李今天10岁,为了解渴,在学校花3块钱买了一支雪糕,请问小李的行为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中,小李10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事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买3元雪糕的行为符合小李的行为能力,有效。故本题答案选A。

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同学可以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栏目,了解近期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内容。

(责任编辑:胡月)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指导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答题技巧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