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公民的基本权利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岳盛 2023-04-10 16:35:07
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备考内容: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公民的基本权利。一键加入2022乡镇公务员交流群,可以了解各地招聘信息。
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宪法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其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限权保民,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保民”的体现。
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个知识点主要的考查方式有两种:
1.考查权利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要区分开每一个权利中的具体子权利有哪些,不要张冠李戴、互相混淆了,这种考查方式通常考查的是相对宏观层面,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整体上把握。
【试题练习】(单选)根据我国《宪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是: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住宅不受侵犯
C宗教信仰自由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中公答案】C。解析: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具体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包括ABD,不属于的选C选项,宗教信仰自由是独立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权是并列的关系,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以C不属于。因此答案选C。
【考点点拨】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大家备考时,对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要重点掌握具体子权利有哪些,识记性考查为主。
2.以案例题的形式来考查,通常会给一个具体的案例,问体现公民哪一个具体权利,这种考查方式相对比较微观,需要把握细节,掌握具体权利的具体含义。
【试题练习】(多选)公民王某写信向检察院举报他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经济问题,被该单位负责人百般压制和打击,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为此,王某又向检察院写信,举报要求得到公正待遇。王某两次写信举报的行为属于:
A公民的政治自由 B公民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
C公民行使监督权 D公民行使检举的权利
【中公答案】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所以公民的监督权具体包括了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其中批评、建议的对象是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的对象是违法失职行为。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与题意不符。
BCD项正确,王某举报被单位负责人不公正对待,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的,所以行使的是申诉、控告权、检举的权利,而这三项子权利都从属于监督权。因此正确答案选BCD。
【考点点拨】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监督权,大家备考时,对于监督权要重点掌握其含义以及具体子权利有哪些,识记性考查、理解性考查为主。
公民基本权利当中比较常考到的基本权利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监督权,这几个权利需要重点学习,整体和细节都要把握好。
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同学可以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栏目,了解近期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内容。
(责任编辑:胡月)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