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考试

乡镇公务员考试指南

解读乡镇公务员考试

乡镇公务员概述

乡镇公务员考试说明

乡镇公务员报考

乡镇公务员笔试

乡镇公务员面试

乡镇公务员体检事项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区县按照各地法规进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区县在量化考察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体检人选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