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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内因和外因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2-01 1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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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基备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内因和外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公基备考栏目

考试中常有涉及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这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也是三大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此规律,需要掌握矛盾的含义、基本属性、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内外因)、普遍性和特殊性、不平衡等方面的知识,本文选取“内因和外因”这一小知识点进行辨析,力求考生有个更加深刻的了解。

1.内因和外因的含义

某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是内部矛盾,即事物的内因;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是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外因。

2.内因和外因的作用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根本原因、决定性因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

分析:掌握此知识点时,一是不要把二者的地位弄混淆了,二是学会区分什么时候是内因,什么时候是外因。一般涉及到跟“自身”相关的,即为内因,比如“打铁还需自身硬”、“苍蝇不叮无缝蛋”、“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等,均体现的内因;而涉及一些外部影响与作用的,则为外因,比如“孟母三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等,就是体现的外因。而“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则是强调内外因的共同作用。

例1.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表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 )。

A.“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B.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C.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反作用于内因

D.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解析】B。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原因,它要通过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即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由此可见,一方面,内因和外因是对立的,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另一方面,二者又是统一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B符合此意思。“第一性”与“第二性”,哲学上是从“本原”与“派生”的意义上使用的,即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而唯心主义则相反。在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中,既不存在谁是“本原”、谁是“派生”的问题,又不存在谁起决定作用、谁起反作用的问题,也不存在谁是本质的问题,所以ACD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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